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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假劣食品整治工作简报·09期】凝心聚力 创新举措 各地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日期:2019-03-18 作者: 来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 【字号: 打印本页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重要批示要求以及全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各地各部门凝心聚力,围绕重点对象、重点品类、重点违法违规行为,大力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各省市针对辖区内情况,因地制宜,创新举措,确保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江苏省以“破大案、打团伙、追逃犯、捣网络、除源头”为主线,狠抓危害食品安全大案要案查处工作,以点带面保障农村食品安全,以农村食品连锁配送商为重点,在全省培育100家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通过示范创建,以点带面,构筑起包括“示范店”、“一条街”、“示范乡镇”、“示范城”在内的“食品安全岛”,保障农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同时,动员群众和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形成“人人都是监督员,处处都有安全哨”,共同关注农村食品安全的局面。 

  安徽省围绕整治重点对象、重点品类、重点违法违规情形开展拉网式排查,对持证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建立商标侵权案件台账登记上报制度,加大商标侵权的源头追溯,对其生产、销售和非法印制等开展全链条打击。马鞍山市采取政企联合打假办法,与“古井”、“牛栏山”、“洋河”、“南宣酒”等酒类企业协同作战,查处一批商标侵权假冒案件;黄山市以推广“互联网+食品药品监管”平台为契机,鼓励和引导食品销售经营者安装手机APP版“票证通”;六安市鼓励大型食品企业在农村设立连锁经营超市,鼓励电商进农村,设立乡村服务站,加快建设农村食品可追溯体系。 

  江西省以交易量大、消费集中的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农村集市等商品集散地、集中交易区为重点区域,以与人民群众节日消费密切相关的食品、酒类、调味品等为重点整治品类,以驰名商标、地理标志、涉外商标、老字号注册商标等高知名度品牌为重点保护对象,开展了清查工作,建立和完善了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网络体系(监督网、供应网和信息网),确保监管到位,对省内“四特”、“江中猴菇”等高知名度食品网上商品信息进行了监测。各地充分发挥举报受理平台能效作用,进一步畅通举报受理平台,并在农村地区广泛开展诚信经营、安全消费等宣传教育,做到教育培训进村、标语横幅上墙、明白纸入户,提升农村消费者质量安全意识、消费维权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 

  贵州省各级各部门大力开展食品安全进市场、进校园、进乡镇、进村寨等活动,向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农村消费者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升消费维权和识假辨假能力。积极探索创新食品摊贩管理新模式,改善食品摊贩经营条件,规范食品摊贩管理行为,深入推进食品安全示范“三级联创”,以食品安全示范创建为载体,稳步推动“三小”治理、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等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和责任的落实。因地制宜实施“明厨亮灶”建设,并积极开展食品流通“大数据+监管”智慧监管试点,建设贵州省食品流通环节日常监督检查管理系统及APP。 

  青海省各地各部门对辖区内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排查摸底,按照风险等级排序,筛查出影响农村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和潜在风险,使专项整治更具有靶向性,并针对突出问题和潜在风险进行重点治理。同时,全省各级相关部门积极整合资源,构建农村食品安全供应体系,利用基层网络资源,合理布局乡村经营服务网点,发展农村超市、村级便利店和综合服务社(中心)等销售终端,同时通过连锁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方式,开展农村食品配送,推进优质价廉食品下乡进村,保障农村优质食品有效供应,让质优价廉食品占领农村市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行业部门立足本地实际,创新监管思路,切实加快解决农村食品监管中存在的难点、重点和薄弱环节。在农村建设百姓食堂,作为百姓聚餐和宣传食药安全的场所。针对新疆农村地区交通不便、监管力量薄弱问题,按照“抓源头、规范零售”的思路,积极探索并建立农村食品配送机制。同时,大力推进农村示范店的创建工作,通过示范店创建,树立典型,引领和带动农村食品安全的提升。